春兰股份(600854) - 春兰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变动行 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 (一)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 (二)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 6 个月的; (三)本人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