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瑞普生物(300119)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RINGPURINGPU(SZ:300119)2025-06-30 10:54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受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