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600821)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内幕信息泄露, 以及避免违反国家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和报送工作由公司董事 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报送和存档事宜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