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30025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 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金信诺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的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