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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KingsignalKingsignal(SZ:300252)2025-06-30 11: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三分之 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