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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KingsignalKingsignal(SZ:300252)2025-06-30 11:0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 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