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3002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使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 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