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厦精密(001306)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 会议人员、登记办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致: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