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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纳川(300198) - 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NCGFNCGF(SZ:300198)2025-06-30 11:26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第一部分 引言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公司五楼 会议室。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 的委托,指派赖传化律师、黄泽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 议并见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福 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及《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