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688779)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办法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办法 (2020 年 3 月发布,2022 年 3 月第一次修订,2025 年 6 月 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保证董事 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 人,由董事会委任及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基本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