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300890) - 独立董事对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聘任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聘任的相关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受聘的相关人员均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