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3007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