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国科(3007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和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内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江西新余国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