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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 - 内幕交易防控及考核机制

第一条 为健全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交易,公司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交易防控及考核机制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义务以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 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作为内幕交易防控第一责任人,对涉及本公司的内幕交 易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各 所属控股企业的总经理、各项目组负责人、各关联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内幕信息 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项目组等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 人管理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岗位应采取签署承诺书、保密协议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