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300209) -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 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文件,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 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关于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