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0022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 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 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