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300969)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年7月
第三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 实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 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一定数额的津 贴。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津贴自独立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 独立董事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或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 向其发放相关独立董事津贴。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以上津贴标准为 税前标准,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条 为切实激励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认真履 行各项职责,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