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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300644) - 董秘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 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五)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