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30064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 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 关重大事项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 披露或泄露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采访及发布会、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 议、投资者调研座谈等。 第九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 送统计报表资料的,公司应当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外部单位及个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备案。具体登记制度可依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