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300644)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7月)
第二节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慎 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节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含公司为自身债务而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管理职责。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为了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原则 第五节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四节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