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3006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会议事 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侵犯股东合法权 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