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南京聚隆(300644)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 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 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 监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 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