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帅股份(3009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0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 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 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 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