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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光生物(002880) -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 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 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的组成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 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由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