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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 资格。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 真审阅《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及其摘要等相关会议资料,经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和分析,现就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