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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鹏科技(0012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和召集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 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 董事会不得被无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