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001283) -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 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最 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业务"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从事理财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