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0012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豪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考 核标准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