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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301077)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公司") 与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本所接受星华新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星华新 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调整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第一部分 引 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