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花溪科技(872895) -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25)第 103028 号《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要求,拟注销授予的 22 名激励对象第一 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