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健康(30140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 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 数不足三人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 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2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 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人选建议,经董事 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报董事会批准。 1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