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60533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 员 结 构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 责 权 限 第八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就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