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30084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的 主要负责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 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同时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息披露的纪律。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本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 露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公司 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 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