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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30092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对润阳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4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 行 2,5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 次发行价格为 26.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61,20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