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002221)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制度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制度 (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管理 ,保障公司董事会有序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和《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 董事。 1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的; (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主动辞职的; (三)公司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解任的; (四)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或者职工代 表大会决议解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职。董事离任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 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手续。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