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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 -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DHEDHE(SZ:002221)2025-07-04 10:3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六十日内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审计委员 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财务及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专业 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就任前,原审计委员会成员仍应 当依规继续履职。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的主 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强化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