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河化股份(00095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目 标的实现,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审计办公室,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对董 事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审计办公室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 第四条 审计办公室应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审计办公室可根据审计工 作需要,从公司所属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抽调。 第五条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组成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单位(部 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任职素质和技能要求: (一)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业务、胜任工作,应具 有本科以上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