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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合理有 效地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 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持股在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 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 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 盈亏,对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