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化股份(00095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 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 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 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五)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 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期满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