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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00095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和管理,促进资本运作,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 保资金使用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