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包括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 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