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根据《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内部审 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 (以下简称"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或受聘审计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对 公司资金、资源、资产等实施审计监督、评价、建议和督促审计整改,以及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率和效果等开展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一)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二)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 督促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