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300901) -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中胤时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决策程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 称"《 公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中胤时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