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300901) -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议; (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