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股份(605005) -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 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 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议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 日内,有关利害关 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公司独立 董事。薪酬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