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远通信(603236)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称《指引第 5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 公司应当按照《指引第 5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 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