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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FLINESFLINES(SZ:301191)2025-07-08 09:30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 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 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