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FLINESFLINES(SZ:301191)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 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 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 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