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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FLINESFLINES(SZ:301191)2025-07-08 09:3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效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