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鼓动力(601369)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公司 董事会组成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 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 ...